来源:吉运协宣〔2020〕19号 发布日期:2020-09-07
吉林省运输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
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及“优秀驾驶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疫情发生至今,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家及广大职工,积极响应政府复工复产号召,在低收入、高成本的经营环境中,不计得失,克服企业自身困难,承担着保证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运行的社会责任,积极协调组织运力资源,完成运输生产任务,为全社会经济秩序恢复和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服务交通强国建设,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本会《吉林省运输协会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吉运协综服〔2019〕8号)、《吉林省运输协会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吉运协综服〔2019〕9号)文件内容,现将2020年做好两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项活动报送材料内容
(一)安全诚信优质服务活动
1.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二级证书。(复印件)
2.企业无重大生产事故证明。(交通运输局)
3.企业优质服务无投诉证明。(运政管理部门)
4.企业员工无上访问题、企业无停发工资证明。(交通运输局)
5.企业在开展此活动的相关材料,特别是抗击疫情、保障运输的先进事迹材料。
6.在年度内受到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
7.企业财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二)“优秀驾驶员”评选
1.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优秀驾驶员”推荐表。应为原件,本企业及市(州)、县(市区) 协会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2.有效期内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3.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 3 年以上,无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且无单次记 6 分及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证明。
4.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有效期 3 年及以上的无运输服务违规处罚证明。
5.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特别是抗击疫情、保障运输的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 1000 字。(电子版发到jldlys@126.com邮箱)
二、两项活动材料报送时间
(一)上报时间。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安排本单位搞好本次活动。按要求汇总申请数据,准备证明材料和相关情况说明,最迟于11月10日前以邮寄方式将全部申报材料寄到本会宣传部。
(二)申报审核。
11月10日——12月10日本会接受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对信息数据、证明材料、相关情况说明进行审核,通过会长办公会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三)发布结果。
12月中旬,被评选为先进单位以及优秀驾驶员,由本会颁发奖牌证书,并在省运输协会门户网站及《吉林道路运输》予以公布,每名优秀驾驶员由所属公司颁发奖金。
三、评比资格的否决条件
(一)经济效益低下,亏损运营,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未达到二级的;
(三)发生一次重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或服务质量低劣,侵害服务对象利益,造成投诉、或被新闻媒体、行业刊物曝光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止运营事件的;
(五)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的;
(六)由于管理混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鸥;
联系电话:0431-89967305;1324403555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4488 号(吉林省运输协会);
吉林省运输协会
2020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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