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运协财〔2022〕10号 发布日期:2022-08-12
吉运协财〔2022〕10号
关于请缴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过去的2021年,我们共襄盛举,热烈庆祝建党100年。面对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广大会员单位与本会一起凝心聚力、迎难而上、积极开展自救自强、优化服务能力,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赢得了政府部门的肯定和行业政策的支持。
今年,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本会将继续秉持“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工作原则,为会员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积极推动减税降费、企业转型等政策落地,围绕行业难点痛点,以会员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供实质性服务,推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希望各会员单位能够努力克服自身困难,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根据《吉林省运输协会章程》及《吉林省运输协会会费缴纳及管理规定》,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交纳2022年度会费。本会收到会费后,将开据吉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吉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电子票据,并接受监督、按章使用会费。
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会员缴纳会费义务,本会对各会员单位长期以来对本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附件:2022年吉林省运输协会会费缴纳有关事项
吉林省运输协会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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