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30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厅的统筹部署,围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便民利民,以推动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力争巩固成绩、取得突破、抓出亮点,为“十四五”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11方面共32项工作。
一、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民生实事
1.坚决完成交通运输部更贴近民生实事。2021年,列入交通运输部更贴近民生实事的工作7项(5项主办,2项协办)一是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鼓励推动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推广95128电召服务号码,推动我省网约车电召服务加快发展,实现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电召服务全覆盖。指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便利老年人出行。二是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发展模式。依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和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打造农村客货统筹、运游融合、服务优质、智能高效的新样板,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运输服务保障。三是实现道路运输驾驶员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依托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吉林省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鼓励通过“全程网办”方式,推动实现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等5项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四是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完成与部电子客票系统对接,逐步推动二级以上客运站实现电子客票。五是扩大“司机之家”覆盖范围。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物流园区等,改造建立“司机之家”,新增建设2个符合标准要求的“司机之家”,推动7个现有“司机之家”提升服务品质,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六是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协办)。推动在重要城市群、都市圈等重点区域、客运枢纽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建设充电桩、充电站。七是推广普及交通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协办)。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红十字会,指导交通运输客运场站普及配备交通医疗急救箱,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在条件成熟场站布设医务室、红十字服务站和医疗急救设备。
2.高质量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指导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落实省政府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公交化改造线路50条的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二、推动客运高质量发展,提高群众出行品质
3.启动道路客运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制定《关于促进我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制,实施省政府绩效考核,压紧压实属地改革和维稳主体责任。二是指导各地采取调研摸底、专家论证、企业约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请当地政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确保改革稳步实施。三是加快推进《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准备工作,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和文件。四是建立风险评估和应急保障机制,邀请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准备充足应急运力,应对罢运、停运和重点时段群众集中出行等突发事件。
4.持续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一是指导通化市按要求完成“公交都市”试点建设任务。二是持续推进公交车辆新增、更新,鼓励各地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动公共交通绿色发展。三是开展全域公交新模式试点工作,在双阳开展首个“全域公交”试点创建工作,并积极培育、推动其他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全域公交试点建设,适时召开全域公交试点经验推进会议,示范引领全省全域公交发展。
5.大力推广定制客运等新模式。一是积极开展定制客运服务,选择“黑车”较多、客流集中的线路,实施定制客运改造。二是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到机场、高铁站的客运服务专线,加强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推动联程运输。三是鼓励客运企业形成定制客运联盟,整合共享运力资源,积极开展运输合作,拓展定制客运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6.加快客运站转型升级步伐。一是鼓励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和服务功能,改造升级为旅游集散中心,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增加客运站收入。二是支持客运站通过自营或招商等方式成立商贸综合体,充分利用场地、房屋等资源,开展小件快运、公共停车场、中转换乘、汽车检测、维修、汽车租赁等多种经营。三是大力发展客货同站,鼓励客运站与客运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合作,开展“小件快运”业务,拓展物流服务功能。
7.巩固农村客运发展成果。一是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客运公益属性,指导各地积极向政府汇报,以退坡资金使用为契机,完善政府补贴机制。二是优化农村客运组织模式,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城市公交延伸、镇村公交、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周班、集市班、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方式,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三是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规范农村客运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服务行为,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四是加强村村通动态监管,完善村村通客车监测系统功能,对全省建制村通客车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通返不通”问题。五是建立特殊时段运输组织综合协调机制,指导各地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春耕、秋收农民集中出行运输保障长效机制,统筹运力资源,保障重点时段出行需求。
三、推动货运物流降本增效,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8.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一是立足我省汽车、石化、农业、医药四大优势产业和农副产品布局,加强物流发展的顶层设计。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加快推进中澳公铁联运物流中心等物流园区建设,优化物流节点网络布局。二是推动出台关于推进我省道路货运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推动我省现代货运物流发展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三是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鼓励1-3户基础条件好的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积极参与国家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争取中央投资,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四是规范培育网络平台企业,发展网络货运企业2-3户,支持省内企业积极构建网络货运经营新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车源和货源,形成覆盖全国的货源、运力资源池,提高物流增值服务能力,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降低社会和企业的物流成本。
9.构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构建覆盖县乡、辐射村屯、便利高效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一是推进“村村通物流”。 充分利用物流企业的各级分销网络、客运班车运行网络和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实现“三网合一”,结合客运体制机制改革,以客运站为节点,以客运线路和客运班车为依托,开展小件快运,物流配送业务,推动货物下乡进村到户,打通我省物流“最先和最后一公里”。二是扩展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推广公主岭、磐石、大安、扶余等地“网红带货”“商超+物流”等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指导各地围绕农副产品、特色种养业等运输需求,深入发掘农村市场潜力,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物流,激发农村物流市场活力,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三是优化农村物流节点布局。制定出台《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物流发展投资扶持政策,对实施客货同站改造的客运站给予资金倾斜,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推动农村物流节点网络建设,为农村物流发展奠定基础。四是积极打造农村物流品牌。结合国家农村物流示范创建活动,指导乾安县驿家人、双辽市四海物流、长岭县盛和物流、镇赉县依天物流等农村物流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国家级农村物流品牌,示范引领全省农村物流发展。
10.扎实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借鉴浙江省危货运输管理经验,研究符合我省实际的危货运输管理系统。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电子运单应用培训。二是贯彻落实《吉林省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是督促各地尽快编制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危货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促进危货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11.积极推动国际运输互联互通。一是继续做好经珲春公路口岸开展进口运输俄罗斯液化石油气试运输工作,进一步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支持我省运输企业“走出去”参与能源运输。二是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我省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与罗先经济开发区陆海联运局协商就加强两省区国际运输合作签订备忘录,促进圈河—罗先国际道路运输有序进行。三是做好中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安装工作。
四、加强车辆技术管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
12.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严格执行IM制度,规范汽车维护维修站建设和管理,每月向社会公布和更新M站名录和联系方式,便民就近查找M站进行维护治理。与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对接,实现“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确保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13.强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监督管理。一是继续推广使用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提高系统覆盖率和应用水平。二是加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监督管理,加强维修企业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督促维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14.做好车辆技术性能核查和网上年审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技术性能准入关,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达标车型。二是继续巩固“三检合一”和网上年审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网上年审知识,推动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五、优化驾培服务质量,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15.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改革。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将相关考试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16.提高驾培机构科技管理能力。一是建立吉林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驾驶员培训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引导、鼓励培训机构自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对合格的教练车辆、驾驶模拟器、理论教室等安装计时设备终端,设定电子围栏,自动识别正规驾培机构、教练车、教练员、学员等信息,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二是积极推进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交换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学员投诉率、考试违规行为、考试合格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培训机构,推动驾培市场健康发展。
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17.推动出租车行业“两化一稳”。一是加快推动巡游车网约化,引导巡游车行业积极深化自身改革,通过深度借助和融合互联网技术,进一步促进新老业态双向互济,良性互动。二是加快推动网约车合规化,强化服务意识,以长春市、吉林市两个重点城市为引领,以点带面,加快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力争年内长春、吉林两个重点城市实现网约车合规化运营。三是维护行业稳定,加强行业动态监控,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处置突发事件,保持行业稳定。
18.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一是以分时租赁新业态为切入点,推动汽车租赁企业和租赁车辆备案制度。二是会同法制部门认真研究《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相关内容。三是以长春市为试点,指导长春市修订完善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妥善解决新形势下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19.提升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将保障运营安全始终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加快提升运营单位以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为核心的管理水平。三是切实推动《长春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落地见效,进一步维护轨道交通乘车秩序。
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20.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农村客运等重点领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力度,统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持续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2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办理相互制约相互关联的系统运行模式,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不及时、信用评价为“黑色”的驾驶员、车辆和运输企业,通过系统判定后同班车客运联网售票、旅游客运包车牌、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等业务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并通过运政系统对其业务办理进行叫停或限制,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不完成整改不解锁”“安全隐患不消除无法上线营运”,从根本上解决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
22.应用科技手段推进非现场监管。一是加强动态监控设备应用。严格落实每天抽查、每月通报、每季度考核工作机制,优化动态监控应用约谈通报制度,认真梳理动态监控应用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形成典型问题清单,及时下发到属地管理部门,督促企业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进行整改。完成全省“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指导各地抓好系统应用,发挥智能视频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驾驶员不安全行为。二是与公安部门共同加大协同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定期将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与公安部门审批处罚信息比对,及时发现违法异常情况,并实施重点监管。进一步向公安等部门开放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外省抄告违法信息等数据资源,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长效工作机制。
23.提高应急处置和重点时段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及制度体系,常态化组织开展演习演练和应急车辆、人员点验。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强化极端天气和各类地质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八、深化道路运输改革,全面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24.深化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材料、时限,选取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二是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向省政数局申请个人身份信息、暂住证信息等数据接口,实现数据信息动态互联共享,方便百姓办事。
25.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全流程管理。一是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收集、共享及公示相关信用信息。二是深化道路运输协同监管机制,综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违法违规信息,对企业及驾驶员进行“黑、橙、黄、绿”四色评定划分,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
26.深耕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一是推行电子档案。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基础上,依托“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推进许可文书电子化,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实时调取,逐步取消纸质档案。二是修订《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能力考核,实现网上办理率不低于50%。三是加快开展“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从业资格管理平台与省好差评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落实国家“好差评”管理要求。四是做好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工作,开展企业自建管理系统与省级政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公开数据接口,规范数据交互。
九、统筹交通规划布局,稳步推进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27.加强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一是深入研究道路运输规划布局和重大政策,完成道路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省投资政策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运输经济指标分析,对多式联运和货运代理业营业收入增速指标、机动车维修业营业收入增速指标库内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对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推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
28.加快推进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客运网络节点布局,改善旅客候车环境,积极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预计完成投资0.6亿元,新改建15个客运站项目。二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立公路、运输行业省地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国家和省级示范县考评、评审、通报等工作,推动农村公路港湾式候车亭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申报一体化示范县,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示范县的培育和指导,确保按步骤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十、坚持慎终如始,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9.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因时因势调整完善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交通运输春运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完善疫情防控的指挥体系、政策体系、预案体系、力量体系、物资保障体系。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运输保障工作。
30.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一是落实公路口岸“货开客关” 政策和疫情防控举措。加强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接运。做好道路领域国际运输一线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大冷链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力度。二是按照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及场站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通过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传播扩散。
十一、加强队伍和行政风建设,夯实行业基础工作
31.做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按照国家推进机构改革要求,切实做好行业改革涉及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职能划转和承接工作,做好机构改革的“下半篇文章”,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科学合理确定改革后的“三定”方案。
32.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和政行风建设。一是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弘扬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从业人员行业归属感。二是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全省运输管理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富有运输行业特色的经验和典型,利用网站、微信等载体,加强行业宣传,展示行业风采,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增强行业荣誉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立足纠正“四风”,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坚决破除“玻璃门”“半扇门”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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