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运输协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9-02
各会员单位:
吉林省运输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自2014年12月成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民政厅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道路运输协会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的热心参与下,认真践行“双向服务”宗旨,积极服务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较好地完成了任期工作,组织建设及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行业广大从业者的普遍赞誉。根据本会《章程》规定,至2019年12月本届任期将满,经四届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本会将按照有关法规、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于2019年第四季度召开第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
鉴于道路运输行业是拥有众多建制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超大规模行业,本会作为吉林省5A级行业协会,肩负“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双向服务重任,换届工作是本会重大组织建设任务,希望全体会员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现将做好自荐、推荐第五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换届筹备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产生方式和程序
(一)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采取会员单位自荐和有关单位推荐方式,由本会秘书处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本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做出决定的形式产生。
1.会员代表单位、会员代表的任职条件
(1)会员代表单位符合附件1的条件;
(2)推荐的会员代表应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且只限1-2名。
2.会员代表单位、会员代表的自荐、推荐工作和产生程序
(1)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会秘书处接受会员单位的自荐和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服务)机构、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推荐,秘书处各职能部门也可直接推荐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推荐时需与拟推荐会员代表单位或会员代表联系得到其确认;
(2)秘书处按照上述任职条件审核自荐或被推荐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的资格;
(3)报经领导小组研究产生会员代表单位和会员代表。
(二)理事单位和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和副会长产生方式与程序
第五届理事会的理事单位和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和副会长,均采取会员单位自荐或他人推荐,由本会秘书处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会长办公会核准,提交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投票选举。
1.任职条件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任职条件见附件1,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必须是单位负责人,每个单位只限一名。
2.产生程序
(1)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会秘书处接受会员单位的自荐和有关单位的推荐;
(2)由秘书处按照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由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经会长办公会审核确定候选人;
(3)由秘书处将候选人名单制成选票,提交第五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名额
理事名额不设限;根据章程,常务理事名额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自荐、推荐工作要求
(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换届是本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推动本会组织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后更好地服务会员,诚挚希望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给予重视并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填写《吉林省运输协会第五届会员入会申请表》(附件2)、《吉林省运输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登记表》(附件3)或《吉林省运输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登记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9月30日前邮寄至吉林省运输协会。
(二)本文件的电子稿及本会第四届理事会章程等相关文件,可通过本会门户网站阅览或下载,网址:http:// www.jlysxh.com 。
(三)本会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省运输协会办公室收
邮编:130033
电话:0431-89967302
电子信箱:jlsysxhbgs@163.com
联系人:刘秀娥、王晶
附件:1.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入会条件及权利与义务
2.第五届会员入会申请表
3.第五届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登记表
4.推荐登记表
吉林省运输协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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