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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下发《2020年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点》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0-09-07

2020年全省道路运输(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轨道交通,下同)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红线底线,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交通强国安全体系建设试点,持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

1.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重要指示批示要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确保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开展2019年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核查,确保重要批示指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推进改革发展任务。认真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动已完成的改革发展任务在企业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改革发展进度,确保改革发展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全力完成2020年安全工作核心任务

4.有力保障重要时段运输安全。认真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多项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季节性规律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强化安全生产预防预警,提前部署春运、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运输组织和安全保障工作。

5. 推动交通强国安全体系试点建设。认真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大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交通强国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注重经验推广和示范引领,有力支撑和保障交通强国建设。

三、强力实施多项综合整治行动

6. 深入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治理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安全风险、安全隐患、重要时段五个方面的内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冬春季节运输事故。

7.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要求,重点解决整治责任不到位、发展理念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自查清单,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8.认真落实《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重点围绕安全责任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特大事故防范、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五个方面进行,要严格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道路运输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治理安全监管、驾驶员素质教育、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重点领域安全规范管理四个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跟踪督导,确保落实到位。

10. 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运输”三个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优化监管方式,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

11. 开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比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清理异地营运车辆,坚决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切实强化重点运输领域监督管理。

12.配合做好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公路超限超载整治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要对政府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一超四罚”等规定。

13.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要求,组织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组织开展安全宣讲活动、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14.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综合治理活动。

四、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15.压实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规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业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16.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实施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网格化。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推行监管部门建立领导层联系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制度,确保对高危风险企业的全面掌控。

1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督促企业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实际操作技能标准、安全流程、岗位责任清单和落实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和40条刚性要求的落实。

18.加强行业指导和督办责任落实。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暗查暗访,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秩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督办,确保责任落实。

五、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9. 持续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认真贯彻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对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实施重点监管,保障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安全。全面禁止“营转非”车辆从事道路客运。推动实现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共享查询,指导各地依法查处无效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违法经营行为。

20. 持续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理能力。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我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三年整治行动,严格危货企业准入管理,加强危货车辆长期异地营运、违规挂靠经营监管。严格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培训教育,摸排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落实承运人责任险制度,持续推动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向好。督促指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使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到2020年底,按要求全面落实电子运单制度。

21. 持续提升城市客运安全治理能力。落实《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构建长春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强化出租汽车运营安全管理,严格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等出租汽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地方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保障运营安全。

22. 持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紧紧围绕客运站、公交换乘中心、轨道交通枢纽、交通工具以及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抓好火灾防控工作。

23. 持续提升行业反恐防暴治理能力。督促运输企业结合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会议,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反恐形势教育和知识培训,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应急先期处置能力。加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等运输场站的安全检查,督导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对中途上车旅客逢包必检,寄递物流企业严格执行三个100%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等各类违禁品进站上车和通过寄递物流流通。

六、不断增强监督检查执法能力

24.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强化与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完善“互联网+道路运政服务系统”,积极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及科技执法手段。

 25.推行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失信企业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不断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七、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6.完善预防预控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

27.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运管局《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紧紧围绕道路运输领域8个重大风险点,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推进辖区运输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告制度。

28. 强化重要时段隐患治理。加强“春运” 、“两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隐患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张清单”,并纳入监督检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销号式”整改。

29.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推动重大隐患清零。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律予以曝光,并依法纳入信用记录进行联合惩戒。

30.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运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工作机制。坚持刀刃向内,深度分析公路水路行业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险情。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和诫勉约谈制度,及时准确统计事故,认真分析研判事故原因、规律和特点,汲取教训,精准施策,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或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及措施。

八、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

31.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重点管控车辆及其驾驶员动态监管机制,在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成果,联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老旧客车安全隐患治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32. 提升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干部培训内容。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基于典型案例的安全风险防控研究,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坚持以案说法,在行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33. 推进落实两类重点人员安全考核。推进落实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强化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

34. 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文化引领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为的作用。加强交通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活动,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研究和分众化案例教育,坚持以案说法,推进安全文化宣传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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